任务书编号:豫国土资发[2008]167号
专项经费:35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工作进度:项目已完成设计评审,治理工程正在实施之中。
项目实施取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将减轻或消除了对下游居民、河道的灾害威胁,体现了政府对矿人民和边远山区农民的关怀,为当地村民创造了安全的生活、生产环境,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了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
项目实施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承担单位:栾川县地质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