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活动以及全局会议、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窗口办及全局目标管理、文电处理、文秘、信息、宣传、档案、车辆、保密、保卫、接待、机关食堂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人事宣教科
负责全局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协助行政办做好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编制行业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行业人员培训和各项学习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
财务科
编制全局各项经费的预算、征收、管理使用计划;负责管理全局的财务经费和监督管理经营性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省、市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专项经费和其它资金使用;负责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矿产开发管理科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尾矿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负责职权范围内全县采矿权管理;负责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资源整合和矿权核查工作;协调处理各种采矿权矛盾纠纷并查处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信息的收集与管理;负责职权范围内采矿权年度报告审查和招、拍、挂的上报及登记工作。
地质勘查管理科
负责勘查许可证申请登记的初审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在本县地质勘查工作单位的资质,监督勘查项目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查开展中、小型地质勘查工作;协调辖区内地质勘查,处理各种地质勘查纠纷和查处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 负责职权范围内探矿年度报告审查和招、拍、挂的上报及登记工作。
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及上级反馈、批转的矿业违法违规案件;参与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配合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稽查工作。
地矿警察大队
严厉打击矿匪矿霸和敲诈勒索等行为,根据矿产资源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护好全县矿业秩序;参与整顿和规范规范矿业秩序工作;负责对办公区及本局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周边环境的安保工作。
资源环境安全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我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登记和统计;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占用和压覆情况的审查;负责对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动态管理;负责组织职权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初审和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尾矿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工作,积极申报各类项目;负责全县地质环境项目及保证金制度的监管、实施;负责地质灾害、汛期防汛、矿山安全工作。
法制信访科
负责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收集整理和编印;负责全县矿产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信访案件的查处、批转、督办工作;负责对矿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和做好上访群众的稳定工作。负责申请地矿行政处罚案件前的材料审核、备案,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负责监督监察系统内违规违纪案件,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对局环境创优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负责本单位的扶贫包村、帮扶帮建工作;
资源补偿费征管科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主抓规模以上和采选一体矿山企业的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工作;负责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稽查及督促各矿管站资源补偿费按月汇总入库和上缴工作。
基建科
负责局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做好地质博物馆、科研大厦的建设工作。
矿产管理站
负责本辖区矿业秩序,加强巡查,及时查处制止各类矿业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及上报,确保辖区内矿业秩序稳定;协调处理好本辖区矿业矛盾纠纷;足额核算征缴本辖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协调处理好所在乡镇政府的业务和工作关系,做好辖区废弃矿山、坑口的日常监管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负责辖区矿山有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接受局有关科室的业务指导,协助配合完成其它任务。
技术科(宏大矿业技术服务中心)
为矿业权人提供技术服务及指导和咨询工作;按要求承担集、个体办证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完成对新矿点调查,评价和勘探工作;参与地矿行政案件的现场勘验、界定和测量工作;积极参与产学研基地项目建设;开展矿权年检、延续及地质遗迹保护等有偿服务工作。
宏通地矿公司
负责公司持有矿业权的管理,利用多渠道进行项目合作,增加经营性收入;负责公司人员的劳资管理工作。
工 会
负责上级工会组织安排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做好涉及职工切身的集体福利事业,维护职工正当权益;联络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局房产管理和矿业协会的筹建工作。
河南省第一地质工程院栾川分院
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地质环境类项目治理和其它工程,扩宽业务渠道,增加经营性收入。
地质博物馆筹建指挥部
负责地质博物馆的筹建及相关事宜。
产学研基地筹建指挥部 负责基地科研大厦的筹建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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